乐考教育网
首页> 基金从业> 报考指南> 2018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监管的特征

2018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监管的特征

分类:报考指南  |  更新时间:2018-6-21  |  来源:环球网校

基金监管的特征

政府基金监管较之基金行业自律、基金机构内控以及社会力量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监管内容具有全面性

政府基金监管的内容,不仅涉及各种基金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基金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行为,基金机构的活动规则,而且还涉及基金市场其他诸多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具有全面性。

2.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

政府基金监管机构对所有的基金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乃至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均有权监管。

3.监管时间具有连续性

政府基金监管活动贯穿基金机构从设立直至终止的全过程,包括市场进入、市场活动和市场退出的各方面制度,体现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连续活动。

4.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有法定陛

与基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政府基金监管机构及其权限和职责,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依法行使其职责。

5.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

有关基金监管的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规范的性质。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依法行使审批权、检查权、禁止权、撤销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分权等监管权,均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这是政府对基金行业有效监管的保证。可见,相比基金行业自律、基金机构内控以及社会力量监督而言,政府基金监管是最为广泛、最具权威、最为有效的监管。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互联网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地图 机器人比赛 编程比赛 青少年编程考级 航天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