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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14:贷后管理

分类:考试教材  |  更新时间:2019-7-17  |  来源:乐考网

【摘要】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下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乐考网 小编发布“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贷后管理”,为考生发布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高频考点:贷后管理

①贷后检查

②合同变更

③贷款回收

④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管理

⑤贷款档案管理

①贷后检查

以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物为对象,通过客户提供、访谈、实地检查、行内资源查询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影响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过程,从而可以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措施。

对借款人的检查

发现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应限期要求借款人进行纠正,对借款人拒绝纠正的,应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I.借款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I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III.借款期内,借款人累计一定月数(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IV.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V.借款人卷人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程序,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VI.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的。

对担保情况的检查

1.对保证人的检查,下列情况可以解除或收回贷款:

I.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II.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经济组织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III.作为保证人的自然人发生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IV.保证人拒绝贷款银行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V.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2.对抵押物的检查,下列情况可以解除或收回贷款:

I.抵押人未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贷款银行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II.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存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的;

III.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贷款本息的清偿,抵押人未在一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IV.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V.抵押人经贷款银行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价款未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VI.抵押物被重复抵押。

3.对质押权利的检查,下列情况可以解除或收回贷款:

I.质押权利出现非贷款银行因素的意外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一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II.出质人经贷款银行同意转让质押权利,但所得价款未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III.质押期间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质押人赠与、转让、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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