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考教育网
首页> 期货从业> 考试教材> 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4:资产管理业务

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4:资产管理业务

分类:考试教材  |  更新时间:2019-7-4  |  来源:

【摘要】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乐考网 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资产管理业务”,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编辑推荐: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汇总

知识点:资产管理业务

第六十四条

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客户委托,运用客户资产进行投资。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损失由客户承担。

第六十五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通过专门账户提供服务。

第六十六条

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下列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第六十七条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六十八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二)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三)接受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最低限额;

(四)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

(五)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利益;

(六)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七)利用管理的客户资产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019年第三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时间7月13日,考生们可以进行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订阅功能提前知晓2019年第三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准考证打印时间。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资产管理业务,仅做参考使用。同时乐考网 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互联网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地图 机器人比赛 编程比赛 青少年编程考级 航天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