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考教育网
首页> 二级建造师> 行业资讯> 福建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福建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分类:行业资讯  |  更新时间:2019-10-23  |  来源:乐考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闽建筑〔2019〕22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做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三、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限时未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互联网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地图 机器人比赛 编程比赛 青少年编程考级 航天驭星